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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校区排球场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03-02 00:28:07

一、 排球场为我校体育教学,校区运动队训练﹑比赛或师生员工锻炼服务的场地,外单位人员未经学院体育工作部同意不得使用。雨天和场地未干,任何人不得进入排球场内活动。

二、 排球场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30~7:30;下午17:20~18:40;

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30;

体育课期间,严禁非上课人员进入场内活动,同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以免影响正

常教学秩序。

三、 凡进排球场者,必须穿平底胶鞋。严禁一切穿皮鞋﹑高根鞋者进入排球场内活动。

四、 注意安全,爱护公物,遵守场内正常秩序。不准在排球场内进行投掷项目活动;不得损坏场内各种花草、树木、设施及器材;不准攀爬护栏。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凡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交由校区有关部门处理。

五、 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饮料罐等,并严禁在场内燃烧物品及吸烟。

六、 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排球场内,违者严肃处理。任何系﹑部门﹑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学院体育工作部同意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进入排球场内举行活动。

七、 一切未尽事宜,由学院体育工作部另行制定。

学院体育工作部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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